深圳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
公设置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改名公告
深圳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刊行东谈主”)刊行不普及东谈主民币 200 亿
元公司债券已获取中国证券监督惩办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6 号)。深
圳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公设置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刊行领域为不普及东谈主民币 10 亿元。
按照公司债券定名常规,本期债券称呼由原请求的“深圳动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公设置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深圳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公设置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
券称呼变更不篡改原缔结的与本次债券刊行关系的法律文献着力,原签署的关系
法律文献对改名后的本期债券无间具有法律着力。前述法律文献包括但不限于:
《深圳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公设置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惩办公约》及《深圳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公设置
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合手有东谈主会议规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