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组织仙女有偿随侍 被判刑六个月罚五千

发布日期:2024-11-04 14:32    点击次数:77

38岁的河南男人胡某兴,在开封市祥符区某文娱会所担任司理时候,组织多名十三四岁的女孩从事有偿随侍手脚。法院一审判决胡某兴犯组织未成年东谈主进行违犯递次厝置手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款五千元。

胡某兴生于1986年,是渑池籍男人。2024年6月15日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东谈主进行违犯递次厝置手脚罪被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庚7月22日被逮捕。据开封市祥符区东谈主民稽查院指控,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胡某兴在该文娱会所内组织张某某(13周岁)、聂某某(14周岁)、裴某某(14周岁)、王某某(14周岁)等未成年女性为主顾提供有偿随侍。

公诉机关合计,胡某兴的步履组成组织未成年东谈主进行违犯递次厝置手脚罪。鉴于胡某兴直露并自觉认罪认罚,提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款。胡某兴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提议莫得异议,欢喜适用绵薄本事,并在开庭审理历程中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此外,在法院审理时候,胡某兴家属为其退出违规所得东谈主民币1800元。法院相沿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提议,照章追缴被告东谈主违规所得的一切财物。

最终,祥符区法院于10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某兴犯组织未成年东谈主进行违犯递次厝置手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五千元。